加拿大医疗保健体系
无论病史,个人收入或生活水平,所有的加拿大公民都有资格享有初级保健医疗,医院和其他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预防性护理和医疗服务。
提出的法案:
1:《家庭补助法案》Family Allowance Act 1945
2:《老年人安全法案》Old Age Security Act
3:《加拿大养老计划》Canada Pension Plan
《加拿大医疗法案》1984年 Canada Health Act(五项原则
)
1,公共管理性
2,全面性
3,普遍性
4,便利性
5,可用性
本地医疗一体化网络(LHIN)
1,CCAC(社区护理中心)
医疗保健资金
联邦政府——通过加拿大医疗转移支付~
省级医疗保险
OHIP(安大略省健康保险计划)
私人医疗保险(第三方医疗保险)